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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院关于2025年9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决定公示

2025年09月22日  

文学院关于2025年9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决定公示

学院各系、部、办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、《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》、《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》及《广州华商学院学士学位管理细则(修订)》等文件精神,2025年9月19日经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,决定授予李旺等25名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,在此公示:

公示时间: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1日。
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。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;匿名或未附具体事实材料的,不予受理。

受理部门: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

办公地点:创新楼506办公室

联 系 人:徐林英

联系方式:524105408@qq.com

广州华商学院文学院

2025年9月19日

文学院关于2025年9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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