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开展“五星班级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华商学工〔2026〕25号)文件精神,经过班级自主申报、学院初评,文学院(广州校区)拟推荐以下班级参与学校“五星班级”评选:
2023级汉语言文学3班、2023级汉语言文学11班
公示时间: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31日
公示方式:文学院官网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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